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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结构加固工程验收的规定

发布日期:2014/9/16  信息来源:恒基加固工程

  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和组织应符合下列规定;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业技术负责人及专业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
  2、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安全,质量负责人进行验收;该加固项目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
  3、各子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分部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收到报告后,应指派其加固工程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分部工程竣工验收;
  4、分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负责办理有关建档和备案等事宜;
  5、若参加竣工验收各方对加固工程的安全和质量有异议,应请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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